2025年風電展會訊:11月30日前完成!重慶發布進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建檔立卡工作的通知
9月14日,重慶市發改委發布《重慶市能源局關(guan) 於(yu) 進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建檔立卡工作的通知》。
《通知》指出,為(wei) 加快推進重慶市可再生能源項目建檔立卡工作,特別是對已建成但未建檔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,要求各項目業(ye) 主務必在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建檔立卡工作,其中自然人戶用光伏發電項目由電網企業(ye) 統一代為(wei) 申請建檔立卡。各區縣發展改革部門要加大督促指導力度,國網重慶市電力公司、三峽水利電力公司、重慶電力交易中心及各發電企業(ye) 要積極配合,確保按期完成工作目標任務。
《通知》還指出,建立“自下而上”自主填報與(yu) “自上而下”督促核查相結合的工作機製。項目業(ye) 主應在項目並網後一個(ge) 月內(nei) 完成信息填報,市能源局在項目業(ye) 主信息填報後、十個(ge) 工作日內(nei) 完成數據審核及上報。對未按時完成的項目,市能源局將進行督促整改。
同時,建立項目到期退網注銷機製。當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正常壽命到期不再並網發電後,項目業(ye) 主應及時更新有關(guan) 信息,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負責及時注銷建檔立卡。
全文如下:
重慶市能源局關(guan) 於(yu) 進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建檔立卡工作的通知
各區縣(自治縣)發展改革部門,國網重慶市電力公司、三峽水利電力公司、重慶電力交易中心、有關(guan) 發電企業(ye) :
為(wei) 深入貫徹國家發展改革委、財政部、國家能源局《關(guan) 於(yu) 做好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(shu) 全覆蓋工作促進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的通知》(發改能源〔2023〕1044號)和國家能源局綜合司《關(guan) 於(yu) 進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建檔立卡有關(guan) 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進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建檔立卡工作,現就有關(guan) 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充分認識建檔立卡的重要意義(yi)
建檔立卡是對並網在運的風電、太陽能發電、常規水電、抽水蓄能和生物質發電等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賦予唯一編碼的過程,是項目全生命周期的身份識別代碼,也是核發綠證的基礎。從(cong) 國家能源局前期通報情況看,我市分布式光伏、小水電等建檔立卡工作還有較大差距。各有關(guan) 單位要充分認識建檔立卡工作對於(yu) 支撐項目綠證核發、兌(dui) 現環境價(jia) 值、加強行業(ye) 信息化管理的重要意義(yi) ,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,采取有力措施,確保已並網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實現建檔立卡全覆蓋,後續新增並網的項目當月完成建檔立卡。
二、明確工作目標與(yu) 時間節點
為(wei) 加快推進我市可再生能源項目建檔立卡工作,特別是對已建成但未建檔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,要求各項目業(ye) 主務必在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建檔立卡工作,其中自然人戶用光伏發電項目由電網企業(ye) 統一代為(wei) 申請建檔立卡。各區縣發展改革部門要加大督促指導力度,國網重慶市電力公司、三峽水利電力公司、重慶電力交易中心及各發電企業(ye) 要積極配合,確保按期完成工作目標任務。
三、壓實各方責任,全力協同推進
(一)發電企業(ye) 要承擔“第一責任人”責任,主動、及時、準確地完成已並網項目的建檔立卡工作,項目相關(guan) 情況發生變化後第一時間變更建檔立卡信息,並對數據質量負責。
(二)電網企業(ye) 要發揮平台“樞紐”作用,按月提供新增可再生能源並網項目信息,以及自然人戶用光伏發電項目所有人、容量、地址、發電戶號等信息,推送至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和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。
(三)各區縣發展改革部門要承擔組織責任,負責組織並督促本行政區域內(nei) 項目業(ye) 主盡快完成建檔立卡工作。
(四)市能源局將加強對各區縣、電網企業(ye) 及發電企業(ye) 的監督指導,確保建檔立卡工作順利推進。
四、完善工作機製,確保工作實效
(一)建立“自下而上”自主填報與(yu) “自上而下”督促核查相結合的工作機製。項目業(ye) 主應在項目並網後一個(ge) 月內(nei) 完成信息填報,市能源局在項目業(ye) 主信息填報後、十個(ge) 工作日內(nei) 完成數據審核及上報。對未按時完成的項目,市能源局將進行督促整改。
(二)實行按月公開機製。國家能源局每月下旬向全社會(hui) 公開上月全國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新增建檔立卡情況。
(三)建立項目核準(備案)預建檔機製。各區縣發展改革部門在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核準(備案)階段提前組織項目業(ye) 主填報項目相關(guan) 信息,為(wei) 後續建檔立卡工作做好準備。
(四)建立項目到期退網注銷機製。當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正常壽命到期不再並網發電後,項目業(ye) 主應及時更新有關(guan) 信息,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負責及時注銷建檔立卡。
五、相關(guan) 要求
(一)各單位要高度重視,明確專(zhuan) 門部門和專(zhuan) 門人員負責建檔立卡工作,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。
(二)加強溝通協作,各區縣發展改革部門、電網企業(ye) 、重慶電力交易中心和發電企業(ye) 之間要建立順暢的溝通機製,及時解決(jue) 工作中遇到的問題。
(三)強化監督檢查,市能源局將定期對建檔立卡工作進展情況進行檢查,對工作不力、進度滯後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,相關(guan) 情況作為(wei) 年度www.1112nordmandr.com競爭(zheng) 配置的重要參考。
請各有關(guan) 單位接此通知後對本區域建檔立卡情況進行認真梳理,督促項目業(ye) 主及時完成建檔立卡工作,為(wei) 後續的綠電和綠證交易奠定堅實基礎。